依据《中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倡导有责任提供证据”的规定,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,以证明我们的倡导或反驳倡导。不然你的倡导大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,将承担败诉的后果。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:
1、提供结婚登记证书。一方下落不明,他们需要离婚的,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、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。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,一方提出离婚,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、未登记是什么原因的证明材料。
2、提供婚姻基础情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是自由恋爱,还是包办婚姻或交易婚姻。订婚期间有无波折,是初婚还是再婚。
3、提供结婚以后感情的证据材料,结婚以后感情好坏还是一般,是不是分居及分居的时间、缘由等证明材料。
4、提供引起离婚重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。如一方有生理缺点、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、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,患病的具体时间。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需要离婚的,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、劳改地址。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,应提供第三者的名字、单位、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。
5、提供子女性数及名字、性别、出生时间、是婚生、非婚生还是收留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、子女的健康情况,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。
6、如女方已怀孕,应说明怀孕日期,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。
7、提供双方结婚以前个人财产、夫妻一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。对存在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,获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,如发票等。
8、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状况的证明材料,有无其他负担、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,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、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名字、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。如有存款,应提供储蓄所的名字、开户日期、帐号、存款金额等。
9、提供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。公房的应提供房子产权单位的名字,私房还应提供房子产权证书。
10、以前曾起诉离婚的,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,还是判决不准离婚。并应提供原判决书,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民法典